2015年9月12日 星期六

參與式預算,是翻轉公共治理之第一歩!


長期以來,以「政府為公共治理的主體、人民做為政府治理受體」的慣性思維,像牢獄一般,禁錮了民選首長與公務員的治理意識與方法,也連同桎梏了人民參與公共治理之動力、潛能、創造力,導致了台灣社會總體公共心智的不發展,以及人民對政府看似永恆、必然的不滿!

而參與式預算,正是要破除上述的禁錮與桎梏,使政府與公務員發現人民蘊藏著無窮無盡的公共治理潛能,並且主動開發、善用;而人民經由參與式預算的實踐,逐漸地培力(EM-POWER)了自己參與公共治理之動力、信心、能力及公民責任感。透過參與式預算,使這兩方跨越了既有固化的界線,相互同理、交流、溝通、對話,進而建立兩者協力治理的夥伴關係。

人民與政府協力治理,目的是在使人民與政府兩者潛能之相互激發、培力及解放,並將兩者潛能有組織地、有戰略地匯聚起來,總合起來,這是公共治理之新挑戰、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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