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6日 星期六

參與式預算就是「開放」居民參與?

許多政府與國家實施的參與式預算,在面對居民或是進行組織工作時,常常會有著一種態度,叫做「政府開放居民參與」。 何謂「開放」居民參與呢?就是只提供居民機會與權利,並被動的等待居民參與,這正是自由主義式的做法,我們舉列,台中市政府舉辦之參與式預算中,該工作團隊實行了「客廳說明會」之作法,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工作方法,透過工作團隊前往申請居民家中進行參與式預算之說明,這給了工作團隊與居民接觸的理由與機會。然而這個客廳說明會之舉辦方式,卻是必須由居民「自己主動」打電話去申請,而非工作團隊「自己主動」拜訪居民舉辦客廳說明會。 除了工作團隊人力有限與實行範圍過大所導致的問題之外,最重要的根本問題在於,台中市之參與式預算推行工作並沒有提供每一位居民完全充分知情,也並沒有製造出讓居民有動力、有能力去行使他們權利的條件、環境、資源和居民之間的關係。 那麼,到底政府與工作團隊應該要採取什麼態度呢?便是主動、用力,且完全不間斷的創造、提供人民實踐參與式預算的條件、環境、資源、居民之間的關係,使每一個人皆有動力與能力進行實踐,逐漸成為真正的政治主體。 要這麼做,必須且必定要長期的教育人民。民主參與這件事,本來就不只是公民權利而已,更是不可逃避、推託之公民責任。倘若只是「開放」居民參與,其參與率、參與度肯定低落,而且極為容易被少數團體或是既得利益者所把持、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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