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我有問題想問你─陳儀君議員(二)


上一期,我們已經了解陳議員認識參與式預算之契機,以及她的「理念」。這次,我們將問題拉到社會各界曾經批評陳議員使用配合款,假參與式預算之名、行圖利里長之實,面對這樣的問題,陳議員會如何答覆呢? 問題三:對於外界質疑使用工程配合款(實為建議款,工程款與建議款為不同性質)推動參與式預算,實為政治盤算、綁樁之舉,有何看法?如何回應? 面對這種過去大家所認知的政治陋習,我是希望自己能成為一位被效法的對象,並吸引大家跟進,像新北市政府已經有多局處已經開始籌畫、編列相關預算,我一個議員拿出60萬,局處編列的可能是1、200萬,這1、200萬看似很大,對局處而言只是九牛一毛。但參與式預算其實最該被注意且耗費最多的,其實是時間。 參與式預算不像一般地舉辦活動,搭個舞台、放個煙火就沒有了,參與式預算的時間必須長遠,因為必須要讓所有人都知情,這在時間的耗費上就相當巨大,不可以急躁或是短線操作。 回到綁樁的問題,大家在質疑用議員建議款給里長是政治盤算,當初到底我為什麼會去找里長呢?因為里內建設,其實不是里長自己一個就能搞定的。好比說今天某個里長跟我很熟,我可以盡量幫助他處理問題;但倘若不熟,如果這個里內建設所牽涉到的市府局處太多,就很容易窒礙難行。

我認為參與式預算其實是可以跨局處的,過去里民可能認為請里長處理里內事務是理所當然,但實際上這個事務可能需要牽扯眾多程序,就像剛剛提的里內建設,他就必須經過公開招標、釐清土地公有私有…等等,這些事情其實里民應該要關心,可是卻沒有,等到事情不如預期再來責怪里長;但里民是需要被重新教育,里長並非萬能,真的無法執行,也不能隨意責怪。 參與式預算真的要有教育里民的功能,因此時程必須拉長,尤其這才剛開始而已,一般民眾的反應依舊冷淡、對於里內事務無感,可是如今大選將近,大家卻對政治口水戰特別熱衷。參與式預算也是一個打破過去政府與政治體制的方式,而民眾也不應在每一次大選選出代議士之後就毫無責任,將一切治理丟回代議士,然後再來抱怨代議士無用、政府不民主。直接民主,就從參與式預算開始。 而我對綁樁的回應是這樣的,這次這個60萬的運用,並非我將60萬交給里長,讓里長獨自決定如何運用,而是里長拿到這個60萬後,跑去開始邀請里民來一起討論「我們該如何運用這60萬元」,把決策權交給里民,讓任何里民都可以提案。 之前我也說,這60萬其實不多,若真要綁樁,60萬要綁一個里長其實也根本不夠啊,60萬元根本無法推行什麼重大建設,圖這米糠之利,何來綁樁?這是我想回應的。

2015年11月9日 星期一

我有問題想問你─陳儀君議員(一)



2015年,是「參與式預算」突然開始在台灣媒體上竄出的一年,這個1988年由巴西愉港所開始的民主實驗,首次出現在台灣而首位願意提撥預算的,正是新北市國民黨籍議員陳儀君。到底為什麼她要推動?而她對參與式預算又有何看法?藉由我們的專訪,來瞭解這位年輕議員不同於他人之處。

問題一:從什麼時候開始認為要推動「參與式預算」?契機為何?

答:我最剛開始其實是沒有注意過什麼「參與式預算」的。是在今年(2015)年初與新北市新聞局局長林芥佑局長一次聊天中,林局長提到巴西愉港的參與式預算推動過程,希望新北市也能來推動,才第一次聽到這件事。在我第一屆擔任新北市議員(2010年)時,那4年在議會內從來沒有任何人提過、聽過參與式預算,也是林局長告訴我4年前在朱市長的競選承諾中,最後一條是推動參與式預算,我才知道原來朱市長提過,但那4年也從來沒看過新北市府有在舉辦相關事務,直到今年才開始真正推動。 那次與林局長的談話中,他提到他找了3個議員,藍、綠皆有,其中一位便是我,希望能合作推動。我聽到這件事,心中首先想到的是我帶出來的一位里長(達觀里里長黃振宇,曾任陳儀君議員之助理)來一起合作,因他與我有共同理念,也會願意一起推動。因此當時是抱持「嗯,應該做得起來,我願意試試看」的想法,才開始參與推動。

問題二:參與式預算與代議體制的政治利益相互衝突,議員身為代議者,為何願意擔任推動參與式預算之先鋒者?
  答:憑著一股「理念」,因為我肯定它、肯定這個事務;倘若不肯定它,就絕不會有想推動的動力與想法。 我長期在地方服務,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不會是所有里民都會鼓掌拍手,這是我這段時間的觀察,觀察里長、觀察我自己。像是議會要進行質詢時,我就必須閉關來準備質詢的資料,那幾天便不在地方上露臉,而事後就會有人說「怎麼都沒看到議員妳在地方跑?」這讓我深深感覺,其實大家對於「議員」這個角色的功能、職能認知並不太一致。 所以議員的功能到底是什麼?難道只是去露個臉嗎?難道我不需要研究法案、不需要監督市府的施政嗎?因此我觀察我自己,我需要傳統與創新兼顧、拿捏。傳統的跑地方、與里民碰面交流,這是必要的,但創新的也需要顧到,譬如網路,因為我曾經在某個議題上,我所佔的角度是執政黨,是幫市府講話,便被網軍攻擊,我才驚覺網路也是重要的。 除了觀察自己,我也觀察里長的反應。有些里長我認為他們做得很好,但我發現他們卻只顧到某些特殊群體,譬如老人家的照護,卻忽略了年輕的里民也是需要顧及的,導致里民抱怨、認為里長無作為。 沒錯,議員在代議體制上確實是有利益的,譬如議員的建議款1200萬元,這通常是議員拿去綁樁的,但我認為那沒有用。每逢選舉時,這些時常拿到建議款的樁腳們,其實不會感謝你,因為他們認為拿到這些錢這是理所當然的,可是他們終究只是一個人或是一個團體,而我們議員卻沒有照顧到所有人,這是我擔任議員深深體會之事。 而這次從建議款中提出60萬給達觀里實施參與式預算,這並沒有很多,而這個比例必須要去拿捏,像今年我做了達觀里的參與式預算,明年開始,可能就會做到兩個里。為什麼呢?因為我是想把這個觀念告訴我選區內的市民,藉由參與式預算長期的推行,讓他們認識這樣的直接民主。 再來,參與式預算對於議員而言,其實不是主菜,主菜是議會內通過的、該執行的預算案;參與式預算比較像是小菜,有點是多餘但可以讓市民認識直接民主的一道小菜。 所以為何我能做參與式預算?因為我覺得從政就是要拿得起、放得下,而且我也認為我需要回饋我的選民、地方,因此採取這種比例式的回饋,一部分直接民主,使選民認識、培養民主素養;一部分給予地方單位,如學校,這就是「理念」。而這還是「理念」時,就是依個人行事,無法左右;當這個「理念」轉變為「趨勢」時,大家就需要開始進入了。我雖然不是走在全世界最前端,但我至少擁有理念。

2015年11月2日 星期一

民主討論之前最重要的是「知情」

參與式預算裡,最不可跳過忽略的,便是「民主討論」的過程,然而在這個必要過程前,有一個條件與狀態必須完全實現、竭盡所能的實現,也就是「人人知情」。 但是知情有分很多種層次:最初階者,為「聽過、知道,但不知其實際為何,也完全無想法」;向上一階者,為「聽過、知道,可以大略闡述,但不明白全部狀況,亦完全無想法或有一些想法」;再向上一階者,為「聽過、知道,可以清楚闡述,但無想法或是有想法」;最高層次者,則為「聽過、知道、可以清楚闡述,有想法,並且知道問題與局限為何」。 而我們知道,一般的居民對於參與式預算肯定是連最初階者都達不到,僅少數為最初階者,而再向上層次就更為少數。但是,參與式預算不就是要讓大家都能來進行公共討論、民主決議與思想碰撞的,倘若僅極少數人能進入討論,大多數人不就不明不白,甚至完全沒有任何可以參與討論之基本知情與意願呢? 因此,參與式預算民主討論之前,必須先達到人人知情的狀態,才有辦法進行理性之民主討論,而非成為茫然附和之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