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9日 星期一

設立參與式預算專責機構-台灣民主的下一哩路(四)

按照目前台灣的現況,各縣市政府在編列預算項目時,必須要符合各項如《預算法》、《政府採購法》等等法規。例如在去年,新北市市長朱立倫便於9月的市政會議上裁示各局處編列一定比例的預算作為參與式預算使用,這些預算項目必定是由各局處已通過之預算項目中進行編列。

然而,這卻造成了去年新北市參與式預算的推動狀況:各局處各行其事,沒有一個明確的工作方法與目標。這樣的現實情況若要進一步先緩解與避免,讓專責機構來負責進行統一、統合、統籌便是必要之舉。

按照過去政府單位面對各種行政、施政的慣性來看,通常都希望用最少的力氣與時間來完成作業,而其所造成的官僚化與形式主義的問題早已讓社會大眾見怪不怪,因此政府單位在面對參與式預算也必定如此。除了無法以參與式預算之民主目的制定各項促進民眾參與民主討論的工作方法、步驟與計畫,更無法制定細緻的規劃並思考參與式預算的命題是否有利於民眾進行討論。

上述的原因,便造成了後續民眾對待參與式預算的動力與參與度低落,而各局處也就更只能屈就現行法規的框架,加上過去的施政方式,將參與式預算變成一項民主的施政花瓶,而不是原先我們一再強調的民主目的。

要讓如同新北市一般,有多個局處同時實行參與式預算的縣市能夠玩出真正的參與式預算,使各局處的工作方法、計畫與預算項目制定能符合參與式預算的民主目的,專責機構的設立必不可缺。唯有設立專責機構,上述的問題才能獲得進一步的解決,也才離參與式預算的民主目的更進一步。

(待續)

新北推參與式預算 部分由民眾參與
發稿時間:2015/09/22 10:03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22日電)新北市長朱立倫今天表示,參與式預算是一個新趨勢,新北市有多個局處單位推動中,但這不是把所有預算都交給民眾決定,而是把部分預算,由民眾共同來參與。

朱立倫上午主持新北市市政會議,會中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報告時,談到參與式預算。

朱立倫會後受訪時表示,參與式預算是新趨勢,除了新店區達觀里,勞工局、新聞局、文化局、城鄉發展局、經濟發展局等單位,都在推動當中。

他說,參與式預算是將一定比例的預算,讓民眾參與規畫、參與決定、參與執行,但不是把所有預算都交給民眾決定,而是將部分讓民眾參與的預算,共同來決定。

朱立倫說,參與式預算主要是以個體為主,包括節電業務、文化活動、身心障礙等部分,都可以推動讓民眾共同來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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