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2日 星期一

設立參與式預算專責機構-台灣民主的下一哩路(二)

必須直言,現行台灣各縣市政府對待參與式預算,全部都是玩假的,怎麼說呢?在參與式預算中,公務人員的角色職能是將社區與政府之間的溝通橋樑與資源管道最大程度的友善化,並且積極創造有效吸引更多社區組織工作者與引擎公民投入參與培訓的條件與環境,如此,教育基地的建成才能廣布,並能夠加速居民的培力工作。

然而在去年實行的經驗裡,無論是哪個縣市,由於多數投入參與式預算之公務人員皆為兼職,除了原本擔負之工作外,更額外增加不少工作來負擔參與式預算的推動,在沒有真正認識參與式預算之民主目的、完全無法掌握工作方法的情況下,只能夠以過去的慣性來執行,僅能按照程序執行、形式過場般的執行。

試想,當一個人如果同時思考好幾件事情,那肯定是無法讓每件事情做到最好、並將這幾件事情細緻的去安排、執行,這是人的常態,這更是現在的行政慣性,公務人員時常需要身兼多務,然而參與式預算是如此的需要投入大量專注的思考、安排、討論,如果沒有讓相關業務專責化,能夠將參與式預算做好嗎?甚至能斷言,如果沒有讓相關業務專責化,那這個縣市想要實行參與式預算,肯定只是作秀、肯定只是跟風、肯定只是玩假的。

參與式預算不能只是跟風、更不能只是作秀,倘若各縣市政府認真希望以參與式預算作為台灣民主的下一步,那就應該積極作為,而積極作為的第一步就是設立參與式預算專責機構,使業務專責化,減少公務人員負擔、加速民主推動工程,並廣邀公民團體參與相關政策制定。
  
(待續)


註:原文標題原訂為「參與式預算的下一哩路?」,因多方給予相關建議與指教,經作者同意後,將標題修正為「設立參與式預算專責機構-台灣民主的下一哩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