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 星期四

【讀者投書】參與式預算專責機構須副市長以上領導(三)

作者:陳儀君(新北市議員)

  政府推行參與式預算,要玩真的,至少應善盡兩項職責:

  其一,原子化人民長期疏離公共事務,並視為理所當然,所以,要變革人民之原子化狀態,激發其民主參與之動力、熱情及意義感,政府必須打造最富培力效果、最有利於人民民主參與之行政環境。

  其二,對既有之政府預算體制,原子化人民長期不知情,不關注,不理解,一輩子連預算書也不曾見過,遑論參與式預算!人民對參與式預算莫宰羊,怎可能民主參與?所以,政府必須打造最富培力效果、最有利於人民民主參與之知情環境。

  打造上述兩『最』之行政環境與知情環境,絕非易事,若新北市政府參與式預算專責機構不是由副市長以上直接領導,必克服不了政府積習頑深之本位主義、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保証這兩『最』就淪為“不可能的任務”了!

  以打造最富培力效果、最有利於人民民主參與之知情環境來說,最節約公帑之政策只能先責令新北政府各局、處盤點其所管理之各種宣傳資源、通路,列表,然後再不斷開會協調討論,謀求統合以最大善用之方案,試問,若參與式預算專責機構不是由副市長以上直接領導,各局、處能配合執行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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