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整年度,許多縣市風起雲湧的開始跟進全世界實行參與式預算,台北、新北、台中,而今年開始會有更多縣市─包含桃園、高雄、台南,可能會啟動實施,然而新的一年度,我們必須爬梳、釐清、總結去年之問題,並且提出我們認為現下解決問題之道,找出台灣實行參與式預算的下一哩路。
許多縣市剛開始推動參與式預算,最直接的問題不外乎是居民的狀態、市府內部作業問題與預算編列,而更嚴重的問題,則是台灣從來沒有相關推動經驗,而去年所實施的參與式預算中,各縣市都落入了過去官僚與形式主義裡,無論是對於參與式預算所希望引進、改變、培力的「民主」概念與目的,還是為了達成這些民主目的所必須的工作方法、人力與資源管道皆然。
這些問題有多嚴重?試想一下,今日如果我們透過參與式預算讓居民能夠自己決定預算用途,當中到底需要多少居民來參與討論?倘若是現行的政府狀態,肯定對於居民的參與是「極力廣邀、被動爭取」,因為參不參加是「個人自由」,我們不能強迫、不能強硬,因此要極力地廣布消息,但參不參加我們也莫可奈何。
是,對於居民的參與確實是無法強迫,但是我們必須分析細究居民參與動力低落的原因,而不是歸諸於個人自由而停止思索,甚至認為至這是不可逆之「本性」。因此,我們不能同意這般觀點,認為參不參加是個人自由,不能強迫,不需要積極動員、爭取、溝通。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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