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5日 星期一

對台中試行參與式預算之觀察與諫言(二)

美國麻州劍橋鎮,在市區懸掛參與式預算的宣傳橫幅,提醒居民一起來參與。

觀察三:對確保中區市民知情權缺乏有效設計,且或因匆忙上路,宣傳工作並不到位,甚至流於被動

再者,「參與式預算」這樣的新生事物,本來對居民而言,需要時間理解、消化。尤其,如果我們真心期盼居民可以對此喜聞樂見,進而積極參與。不管是用既有的政府管道,抑或是透過人際關係加以鼓動,都有其必要性。
我們試以台灣每兩三年就要舉辦一次的選舉為對照組。即便是透過鋪天蓋地的廣告,以及選舉樁腳的動員,仍然無法讓民眾的投票率超過7成。亦有許多人,直至選舉當天才知道候選人為誰,更遑論一一比較各個候選人的各項政見或豐功偉績。那麼,對於要鼓勵居民付出比「投票」更複雜一些,花更多一點心思,甚至,需要對社區有更進一步瞭解、想像,推動者應該是要花上更多的力氣,才能真正達到「民主參與」精神的「參與式預算」,又豈能只靠一兩場的說明會,就能夠讓居民得知訊息,甚至歡喜參加?

然而,根據8/18說明會上都發局的說法,整個參與式預算的施行,決策時間非常短促,以致於8/4已經上路,仍有很多宣傳品都尚未到位。甚至連許多具體措施都在邊走邊修正中。

比較明顯可見的是,有一些既有政府可以利用的宣傳點,諸如:里布告欄、里辦公室、圖書館……等,都未見相關宣傳品。官方網站直至九月中也只放上非常少的傳單

8/18之社區說明會也僅有不到30名民眾參與。因此,其他近2萬名居民是否已經瞭解此案?以及被動員起來參與,被打上一個很大的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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